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(第一批)的通知
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(第一批)的通知
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 :
根据《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建〔 2014 〕 654 号)、《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<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通知》(财建〔 2016 〕 722 号)等规定,现提前下达你 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,以下简称省(区、市) 2021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(第一批)(项目代码: Z135060000035; 收入列 2021 年 政府收支分类科目“1100253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出收入”科目,支 出 列 2021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“214 交通运输支出”),具体详见附件。
你省(区、市)要 按照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》的要求,完善绩效目标管理,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,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。
上述支出列入 2021 年预算,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,做好预算编制工作。
附件: 1. 提前下达 2021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(第 一批)重点项目分配总表(不发
地方)
- 提前下达 2021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(第 一批)重点项目分配表(分发
地方)
- 提前下达 2021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(第 一批)绩效目标表
- 提前下达 2021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(第一批)分省绩效目标表
财 政 部
2020 年 10 月30 日
附件下载:
- 附件1.提前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(第一批)重点项目分配总表(不发地方).xlsx
附件2.提前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(第一批)重点项目分配表(分发地方).xlsx
附件3.提前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(第一批)绩效目标表.xls
附件4.提前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(第一批)分省绩效目标表.xls